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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四章 一头麋鹿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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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江山国色 | 作者:幸福来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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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重骑着马独骑在官道而上而行。www.biquge001.com

    李重这一番去东都,乃是闻之李虎,苏素他们已护送商队出塞外回来,现在皆已到了东都,故而写信让李重前往一趟相会。

    想到不久之后,可以见到李虎,苏素,以及众七千寨的弟兄。李重倒是有几分思念之情,当下向普胜告假,前往东都一趟。

    隋炀帝征辽东,弄的天下沸沸扬扬的,流民四处而去,但是东都附近因是天脚下,仍还是一副太平盛世的迹象。

    李重片刻不停地赶路,待行至半路之时,突然遭逢大雨,李重不得不下马到路旁亭之暂避。

    将马儿拴好后,李重从背囊拿出胡饼嚼着,接着又拿出水囊,给马儿灌了几口水喝,于是就坐在亭看着这连绵大雨。

    就在李重嚼着胡饼时,突见一行骠骑军士,策马在雨疾行。

    李重仔细看去,这些骑士一律着青丝连明光甲、铁具装、青缨拂,持狻猊旗。战马轰然在大雨之而过,马上之人目不斜视,浑然不将一旁李重看在眼底。

    李重见此铁骑,心道这乃是天禁军方有的仪仗,而这隋炀帝此刻显然是在辽东。

    李重心底纳罕,却坐在一旁观看,只见过了好一阵这一行骠骑,方从官道上走完。眼见亭之外,雨势已是稀落了许多。

    李重心底想快一步赶到洛阳,故而戴上斗笠蓑衣,策马冒雨赶路。

    路上行了一半,突见一旁的山林之,有一头麋鹿穿梭在林间。李重见了不由心底一动,眼下身上缺钱,若是射杀了这头麋鹿,不说鹿茸麝香,就是这鹿肉亦最少可在集市之,售得几百钱,可以解眼下修行养生功购买药材的燃眉之急。

    李重囊羞涩,对于五戒早抛之霄云外了。在少室山时,李重与昙宗二人,就经常下山沽酒解馋。

    当下李重从背囊之,取出自己的两石弓来,三石弓乃是军制器,若是贸然携之上街,为明眼人发现,绝对是一个麻烦,特别自己身上还背着通缉令,身份上还是一个黑户。

    李重抽出三只箭咬在口里,先取来一箭,瞄准施射。

    麋鹿正在吃草,哪里知得厄运突至,虽惊觉跑开,但李重一箭已射它的后臀。

    李重又拔一箭,划伤了麋鹿的皮毛,要开第三箭时,麋鹿却走得远了,李重见之当即催马而追。

    此刻在距离林之处。

    一颗大树之下,十余人在此树下避雨。

    其七八名男纵是身上淋得湿濡,但亦站得距离大树遮蔽之处,有所距离,显然是对树下数名休息的女以示足够的尊重。

    这女之一名头戴幂篱女,其余三名皆是丫鬟打扮。

    这三名丫鬟脸上皆是露出无聊的神色,避雨已是有了老些时候了。

    一名丫鬟捏起几块用木炭夹着香料做成兽形的兽炭,点燃后放入一精致修饰花纹的鼎脚铜盆之,置于那头戴幂篱女面前,言道:“公主,这雨天湿寒,你小心你的身。”

    那头戴幂篱女点了点头,言道:“拂衣,你说这天真奇怪,方才仍万里无云,一碧如洗,而这突然间,就大雨倾盆,难道真是天有不测风云。”

    那女说话清新悦耳,令人倍觉动听。

    那丫鬟噗哧一笑,言道:“公主,这天有不测风云,后头还有一句人有旦夕祸福,公主可能今年你要交大运,遇贵人了。”

    对于女儿家来说,遇贵人指的当然只有一种含义,这女虽是天家贵胄,但是论及此事时,仍是一副小女儿家的情态。

    正待这主仆二人开着玩笑时,突然林里一动,一旁的侍卫陡然提高警惕。

    只见一头受伤箭的麋鹿,陡然从林窜出,直奔他们一行人而来。

    那侍卫正待上前动手,那头戴幂篱女喝道:“不可!”

    正待这时,那麋鹿本是走投无路,又是失血过多,一见前面有人拦截,再也无力,一头栽倒。

    头戴幂篱女与三名丫鬟一起上前,察看起麋鹿的声势来。

    那之前调笑的丫鬟,见麋鹿伤势甚重,忍不住心生一种怜悯之心,言道:“是何人如此残忍,连这小生灵也不放过。”

    “是啊,此人实是太过分了,”头戴幂篱女亦言道,“我们先尽力救治,希望能做点什么。”

    李重心知猎物受伤,当下策马入林而追,一路不敢行之太快,生恐折伤了马蹄。

    顺着血迹的指引,李重曲曲折折在林转了一圈,眼见地上血越流越多,李重心知这麋鹿伤重,故意就在眼前。

    就在这时,李重转过一处林,突然在前方发现十几名在树下避雨之人。

    听到马蹄声,外周之人皆露出了戒备的神色,七八名家仆模样的人在外站成一圈,皆将手伸向刀柄。

    李重当下勒马,只见自己射下的麋鹿,正为一名头戴幂篱的紫衣女扶着,一旁还有三名丫鬟模样的人,站在一边。

    李重见这阵仗,自不会冒然冲突,将弓箭放在马鞍上,翻身下马抱拳言道:“在下乃是猎户,无意路过,还请将在下的猎物归还,不胜感谢。”

    话说完,李重箭头戴幂篱的女微微侧过头,似看了一眼,但对方面部被罩纱遮住,却看不清楚容貌。

    李重心知这隋唐之际,有敢于结伴在穿着一身健装,在外骑马的豪放女,亦有谨守礼教,出面在外亦不许人看清相貌,甚至身体曲线亦不让人窥视的大家闺秀,这皆是胡汉两种化相互冲击的结果。

    这名女没有说话,但是一旁的丫鬟却气势汹汹言道:“好啊,你就是那狠心的猎户,如此可爱的小鹿,居然也忍心射杀!”

    李重微微一笑,反问言道:“在下不过是一个猎户,请问猎户不射杀猎物,却以何为生呢?”

    李重此言一出,那丫鬟顿时没有了那副理直气壮的样,犹自要狡辩却不知道如何开口。

    那头戴幂篱的女却轻轻哼了一声,声音清冷,只听对方言道:“好个伶牙俐齿的猎户,那我问你说这猎物,是你射得有何凭据?”

    李重言道:“这容易,你看这箭杆之上,是否刻有李重这三字?”

    对方仔细辨去,点了点头言道:“不错,正有。”

    李重笑了笑,言道:“不才正是李重。”

    这时对方轻笑了一声,言道:“这也不能证明猎物是你射的,箭杠之上我也可以刻上阿猫阿狗的名字,难道这猎物就是阿猫阿狗射得吗?”

    李重当下一愣,随之失笑言道:“这位小娘,既不愿意归还这猎物,亦不用如此出言讽刺吧!”

    “什么?”对方似被李重此言激怒,只听她言道,“你的意思难道是说我……我居然想贪墨着麋鹿么?拂衣丢些几百钱,我今日就买下此麋鹿了。”

    那名叫拂衣的丫鬟,面露为难之色,言道:“贵主,我们出行何来的铜钱。”

    闻言李重不由一笑,嘲讽般地摇了摇头,似乎有觉得打肿脸充胖的意思。

    那头戴幂篱的女见李重如此,似乎真的动怒,当下她褪下手腕上的玉镯,丢在李重身前的草地上,言道:“此物足可买下你麋鹿了吧!”

    李重尚未反应,那丫鬟拂衣随即变色,言道:“贵主不可,此物乃是圣上……不,给你之物,价值连城,如何给这小贼模样的人。”

    李重在隋朝处了久了,不知不觉被人叫最多就是小贼二字,李芷婉如此,眼前这丫鬟亦是也是。

    他虽不介意,但是被叫久了,亦不免有几分反感,他捡起那脚下玉镯,故意地言道:“如此轻易就丢在地上,也不怕摔坏了,我看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听说丰都市(注二)里这样的赝品,出五钱可以买十个了。”

    他将眼一瞟,故意露出了几分狐疑神色。

    而此刻那丫鬟与她的主人,几乎都要气炸了。

    注一:一种宽檐的帽,帽檐上垂下长长长长的罩纱,把全身都遮住,以防旁人窥视。

    注二:丰都市乃是东都洛阳最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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