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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章 定情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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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史上第一坏蛋 | 作者:茶几上的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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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男人的初恋只有一次,这话当真不假。www.biquge001.com

    自从张倩把我彻彻底底的伤透之后,就再也不想谈什么感情了,我觉得累了,不会再爱了。

    我会主动和韩凯超谈话,完全是因为在医院无聊的很,况且这小妞一副柔柔弱弱惹人怜爱的样子,叫人忍不住关切疼爱,或者说是调戏挑逗。

    韩凯超这小妞,说漂亮的话有点牵强,但也不能说完全不漂亮。她不笑的情况下还算温柔可人,但这么一笑,就有些惨不忍睹了。她似乎也知道自己笑起来不美,所以在我面前总装矜持。但要知道我逗女孩子可是很有一套的,每次她憋不住要发笑的时候,就会跺着脚轻拍我的肩膀。

    医生说我最好每天进行一个小时的散步治疗,以便恢复全身肌肉的活性。在床上躺了俩月,我明显感觉自己的肌肉萎缩了,好不容易练成的八块腹肌也呈现出九九归一之势。

    每当我架着双拐散步的时候,韩凯超会在一侧小心搀扶。有那么几个瞬间,我产生过一个类似的幻觉,那就是把韩凯超当成了我的爱人,我们手牵手走在幽静的小路上,就这么一直一直走下去,万物静好,温暖如春。

    从韩凯超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几个表情我能猜到她对我也有意思,但我知道,她是绝不可能主动开口向我提出交往的。她是属于那种可以看着自己喜欢的人转身离开,望着他的背影泪流满面,却不敢开口挽留的类型。

    那时我已经把她当成了囊中之物,只要我一句话,她便是我的人了。是与不是,完全取决于我的一个决定。

    不过直到出院的那一天,我都没有对她说起过任何表白的话。她送我离开医院的时候表现的很失望,一整天都默默不语,精心修过的眉毛一直颦着。

    韩凯超是个好姑娘,内心善良,待人接物表现出女孩子惯有的矜持和腼腆,一旦熟络起来,却好似换了个人一样,愿意把自己的一切和你分享。这样的好姑娘放在任何人眼中都是求之不得,可当时我的心被张倩伤害的千疮百孔,甚至产生了活该单身一辈子的念头。

    或许我的内心深处是个和尚,或许少林寺才是我的唯一归宿。

    她帮我把所有的东西搬到出租车上,我们两个站在医院的大门口,任各路行人从我们身边走走停停。

    她送了我一支黑色中性笔留作纪念,这支笔伴随她在高考考场上答过题,如今辗转到我的手中。正是因为这支笔,让我日后卷入了江湖的纷争,从此江湖之路一旦踏上,就再没有抽身的机会。

    出院以后,我们就没怎么见过面,不过每天还会在QQ和手机上联系,不过每次都是她打给我的。她已经爱上我了,已经离不开我了,我是这么认为的。

    不过我可没有心思和一个女孩联络感情,我妈为了给我看病借的钱如同一座大山,压在我们这个脆弱的家庭之上。

    我在我们当地唯一的一座五星级酒店里打工,成为了一名人尽可欺的服务员。

    我的人生里第一次出现了上班和下班的概念,当然还有许多第一次,包括第一次被上级骂,第一次发现我和所有同事都格格不入,或许是和整个社会格格不入。第一次发觉原来我们这个四线城市有钱人这么多。

    他们吃一桌酒席动辄上万,让我不禁怀疑菜里面是撒了金粉还是怎么着,怎么就那么贵。而我却因为还债每天要在酒店里站8个小时,一个月的工资却只有1200,估计连一张桌布都买不起。

    下班以后,我会用韩凯超送我的那支笔在本上写一些东西。我的想法是写一部长篇小说,然后在网上发表。 对于此我还是有点信心的,因为我的作文当初在“校园创作大赛”上入过围,奖品是一个三元钱的笔记本。

    起初,我构思了一个穿越的故事,一个少年莫名其妙穿越到了异界,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召唤兽,拥有宝典的持有者就能契约各种召唤兽,收入到宝典的空间世界里。需要的时候只要把宝典打开,就能召唤出来。

    我想的是召唤兽不能是凶猛的异兽,得化身萝莉才有看头,这样才符合读者的胃口。

    主人公不但契约美女召唤兽,还取了许多美女当老婆,这样的情节设定,想想都觉得带感。

    当我小说写到一万字的时候,阴差阳错的看了本叫《召唤万岁》的书。发现妈的,跟老子的设定一模一样,就连人名也如出一辙,别人一定以为我是红果果的抄袭。最后只能忍痛割爱,把笔记本收了起来,又买了一个新的。

    接下来,我决定写黑·道。一个高中少男虽然功课第一,却经常受别人的欺负,一次班里的同学殴打了他,使他下定决心从此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可以站着挨打,但绝不跪下求饶。后来他的坚强和勇敢感染了周围的一帮混混,他们都愿意跟随他左右,认他当老大。他的势力就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最终成为全球最大的黑社会组织。

    我把自己的构思说给郑大钱听,他听完往地上啐了一口,说:“你他妈抄袭《坏蛋》有意思么?”

    我后来才知道有《坏蛋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心想,妈的,好肉都让狗啃了。

    但我并未气馁,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三天后,我又想了一个故事,这是一个玄幻类的小说,情节的设定是这样的:

    一个少年的村子遭遇不幸,所有人都死了除了他。他被某仙门所救,成为门下一名弟子。他喜欢自己的师姐,但他师姐却另有所好。

    直到他遇到了魔教教主的女儿,这女娃为了挽救他,甘愿用自己的魂魄替他挡下致命一击。少年为了挽救此女,遁入魔教,寻找聚魂之道。经过千辛万苦,跌宕起伏以及各种大起大落,少女终于魂魄归一,复活苏醒,二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把大概的故事说给郑大钱听,完了他拍手叫好,说这个可以写。

    有他的肯定我信心倍增,于是着手开始动笔,一口气写了三万字。我对自己的作品充满信心,想着点击率会不会一日破万,好评会不会如潮涌来。

    结果隔天我去看评论,发现他们都在骂我,50多条评论几乎可以汇聚成一个意思,是说我照搬了一个叫《诛仙》的小说。

    在网上搜了这小说一看,果然和我的构思别无二致,我当时就气愤了,差点徒手把键盘砸坏。

    “妈的,还让不让人写了?!”

    从此我金盆洗手不写了。韩凯超送我的那支笔用的差不多快完了,要是我能早点知道那笔芯的妙处,绝不会傻到用它来写东西。这都是后来的事了。

    偶尔我会想起来那些留在网上的残篇断章,心生沉思。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觉得无比滑稽和悲伤,觉得很多事情就像我苦思冥想的文章,花去你无数的经历,最后你终于把它完成,而它却不是属于你的。

    这么一放下我颇有不舍,只好自我安慰说:你看,在网上写小说的那么多人,能签约的作品不到10%。就算签约了,能挣大钱的也不过10%,稿费百万的就更加屈指可数了。大部分写手都是靠吃全勤奖勉强维持生计的,能成为这10%中的10%,没点实力和运气,除非你和网编是亲戚。

    我没有亲戚是网编,只有一个叫郑大钱的朋友,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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