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 最新入库 · 全本精品 · 总排行榜  

130.第130章 好猖狂的丫头11

投推荐票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加入书签

作品:邪王狂妃:逆天腹黑五小姐 | 作者:之歌


    <font color=red>笔趣阁</font>已启用最新域名:www.<font color=red>biquge001</font>.com ,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谢谢!

    许久,宝狐这才回答:“不客气。www.biquge001.com”他咬牙切齿,心里有些恨!!!

    他竟然误会了李兴,跟橘子。

    他们可都是自己从小玩大到的好兄弟。

    阴姬琉璃催动了体内的邪恶力量,能量在涌动,宝狐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猛地抬眼看阴姬琉璃。

    他脸色惊变:“你要杀我!”

    “没错。”

    阴姬琉璃冷冰的语气,淡淡回答:“记住了,武者不需要感情。”

    话罢,她释放出霹雳焰火的能量,一粟火焰从她手心冒出来,直逼宝狐身上。

    带电的火焰刚刚接触到他的衣裳,宝狐全身立即燃烧起汹涌,带电的火焰。

    “啊啊啊啊……”

    凄厉的惨叫声惊天动地。

    阴姬琉璃面无表情,回身把橘子的灵魂吸收,再随手杀了奄奄一息,还未真正死去的李兴,吸收掉他的灵魂。

    橘子的幻空戒不见了,李兴的被阴姬琉璃取走,刮走了里面的物品之后就丢掉。

    她完全没有去管变成火团的宝狐。

    等自己的事情办完后,这才看向宝狐,此时的保护在霹雳焰火的疯狂燃烧下,就连尸骨都无存。

    天火!天火!天火的威力竟然这么强悍。

    阴姬琉璃心里大喜,看来她以后作战要省不少时间了跟力气了。

    不过,她之所以敢这么明目张胆的放出霹雳焰火,运用天火,是因为周边无人发现,她现在的境界太低,还无法保护自己的时候可不希望自己拥有天火的事情被人发现。

    对自己不利!

    可惜了,宝狐不是幻兽,不然她会控制火候,烤着来吃。

    阴姬琉璃身现一摊黑色骨灰身边,看了他一眼,取走了幻空戒,开始刮走有用的东西,再把幻空戒丢掉。

    接下来一连十几天下来。

    沿着路线前进,遇到境界比自己低,境界比自己高的武者。

    在不断的杀人中,她脚踏尸体前进。

    今日,她终于突破了,达到了灵位一段!

    这种慢性突破可真是出突她的意料,原本以为在十几天前就会突破,没想到她杀了这么多的武者,吸收那么多灵魂,从中体会那么多的奥义,这才突破。

    原来灵位一段的感觉是这么舒畅。

    阴姬琉璃兴高采烈,难以控制情绪,在那边一蹦一跳,哼着歌曲在山间的小路上行走。

    “阴姬琉璃……”

    “她在那里!!!”

    一个声音刚刚落下,另一个声音立即响起。

    阴姬琉璃身心一颤,猛地抬眼看到两张并不陌生的脸,按照记忆内,她知道眼前这两个是莫家的子弟,只是这具身体的主人外出的少,无法对他们了解多少。

    她只知道,一个有灵位巅峰的武者是莫家豪,另一个有灵位一段的是莫青。

    都是莫家家主莫牛大儿子莫瑞恒的儿子。

    这两个人生性暴戾,惨无人道,就喜欢欺负弱小,在七步城内的口碑可真是很不好,所以一向不外出的阴姬琉璃才会知道他们,对他们的脸孔也并不陌生。

    他们,跟这具身体的主人还有点过节呢。

    看样子,这战不得不打了。

    “她就是阴姬琉璃……怎么感觉不一样了。”莫家豪细声嘀咕。

    莫青听着,立即说道:“我见过她好多次,绝对不会有错,听说鲁逖说她误吞了阴姬家族的一粒丹药,不仅仅打开了身体内的禁锢,还以惊人的速度在修炼着。”顿了顿,他眯起眼睛,认真的看着阴姬琉璃:“真快,才半年多的时间,她就达到了灵位一段的境界……”

    半年?灵位一段!!!

    这可真不是常人所可以做到的,即便是天才也不会做到。

    她还是人吗?

    莫家豪听到此话后,难免有些害怕了。

    他们努力,很努力,从小修炼到大,用了二十几年的时间!这才灵位巅峰。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邪王狂妃:逆天腹黑五小姐》,方便以后阅读邪王狂妃:逆天腹黑五小姐更新连载。

    <font color=red>笔趣阁</font>已启用最新域名:www.<font color=red>biquge001</font>.com ,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谢谢!
投推荐票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加入书签

本站所有内容均来源于网友网络分享与转载,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不认同,请离开本站。

若本站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益或含有非法内容,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

Copyright © 2012~2018 www.kmwx.net 顶点小说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5008561号

XML:1  2  3  4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