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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酒中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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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的美女上司 | 作者:孤若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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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回到花苑小区的别墅中的时候,马元芳已经到家了,此时她正坐在沙发中,拿着一本书在看,像是看到什么有趣的故事,在那里呵呵笑了不停,两人开门进來了,也沒有发现,

    王晓兰静悄悄地走过去,一掀那书,看到封面上写着《企业生存法则》,纳闷地问道:“元芳,你笑什么,”

    马元芳这才注意到有人进來,抬头看到是王晓兰,笑道:“晓兰,你回來了,我在笑我今天遇到的事,”

    “什么事这么开心,”郑飞龙也好奇了,走过來坐到马元芳的旁边,

    但是马元芳却伸脚把他给蹬开,拉着王晓兰坐在那里,聚精会神地讲道:“今天在御前街,遇到一奇葩男的,拿着一封情书,追着一个女的表白,一边走,一边念着,那台词……哈哈……笑死我了,”

    “你别只顾着笑,说说都讲了些什么,”王晓兰被她引起了兴趣,但是关键时刻,她只是笑,算是怎么一回事,

    马元芳好不容易才止住笑,说道:“台词是这样的:

    亲爱的空空啊,你让我心忧忧啊,

    岛国的水波浪浪啊,秋枫撩衣荡荡啊,

    何时我们一起香香啊,

    我等的白发苍苍啊,”

    “我擦,这也太奇葩了吧,这怎么感觉像是写给岛国的苍老师的,”王晓兰听到这台词,忍不住爆起粗口來,

    “这还不是高峰,高峰是他自我评价,”马元芳努力止住笑,学着那人尖细的声音道:“你看我这诗写的多好啊,既有诗经的韵味,又有现代的气息,情景交融,抒发内心情怀,意境深远,引人共鸣,

    说完他还拉着路人,让人家來点评一下,那路人也有趣,看了他好一会儿,憋出一句话來:‘你不但长的很有特点,而且智商也非常的不一般,看來这个星球不大适合你,’”

    “哈哈,真逗,”王晓兰也被逗的哈哈大笑,

    “最搞笑的是,他还自称他是官二代,是市公安局局长的儿子,叫杨伟,”马元芳又笑道:“不知道市公安局的局长听到会作何感想,”

    王晓兰听到这话,不笑了,转脸望向郑飞龙,

    郑飞龙也是吃了一惊,询问马元芳那人的外貌是什么样,从马元芳的叙述中,郑飞龙和王晓兰可以判断,那人就是杨伟无疑,

    “怎么,你们认识他,”马元芳不由得问道,

    郑飞龙点了点头道:“他原來也在这个公司,不务正业,四处沾花惹草,曾经苦追过晓兰一段时间,不过由于你的原因,晓兰始终拒绝他,现在却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落到这种下场,可能受到什么刺激了吧,”

    郑飞龙不想让马元芳知道那些事情,便胡乱的遮掩了过去,

    那天郑飞龙救了唐婉儿,碍于杨伟的身份,沒有对他怎么样,而是让豹子带给唐云飞,想不到唐云飞居然下手那么狠,居然把他给整疯了,

    唐云飞既然这么做了,也就意味着他不在乎和杨家决裂,如果换做是以前,郑飞龙会猜想他是不是被怒气冲昏了头脑,现在却明白,唐云飞是有足够的实力,根本不把杨家放在眼里,

    王晓兰不想再谈论这件事,转移话題道:“元芳,今天和那少总裁一起玩的怎么样,看你这样子,应该很开心吧,”

    “呵呵,开始的时候挺紧张的,慢慢就好了,”马元芳想到自己怀疑唐婉儿可能有那方面的倾向,还给郑飞龙发短信求助,不禁俏脸一阵通红,很是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王晓兰拿过郑飞龙送的珠宝,从珠宝袋子中取出來,摆在桌子上笑道:“这是咱们家的大土豪买的,你看看有什么喜欢的,一下子买了这么多,也不知道他到底想送多少人,”

    马元芳也白了郑飞龙一眼道:“他女朋友那么多,自己都数不过來,我们又怎么能清楚,”

    郑飞龙可谓是躺着中枪,本來只是想多一点时间和王晓兰一起相处,并且心想送的多,王晓兰肯定更加的开心,所以就什么都不管,直接刷了几十件出來,不想竟然被马元芳说是想送给很多女人,这让他很是郁闷,

    马元芳倒也沒有计较那么多,吐槽了一句之后,就拿起一个铂金镶钻的戒指试戴了起來,

    虽然她以前生活在乡下,但是皮肤非常的白嫩,比许多生活在城市中,喜欢保养的女人还要好的多,镶钻的铂金戒指,戴在葱葱玉指之上,映衬着从外面斜照进來的夕阳霞光,分外靓丽,

    “元芳,你戴这个戒指真漂亮,但是为什么不戴在无名指,而戴在小指上,”王晓兰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说话的时候,有点底气不足,

    戴在中是名花有主的意思,而戒指戴在左手小指意思是单身贵族,也有不谈恋爱的意思,马元芳这么做,是示意,她要跟郑飞龙分手吗,

    郑飞龙也有点儿紧张,这么多年,才找到她,好不容易才在一起,突然要分手,还真的难以接受,

    “戴在无名指太疼了,受不了,而且影响工作,戴在小指正好,既舒服美观,又不会影响工作,”马元芳笑着解释道,不过看到两人紧张的眼神,不禁有些疑问:“戴戒指还有什么讲究吗,”

    “什么东西都要讲规矩,那就沒意思了,”郑飞龙明白过來,马元芳根本不知道戴戒指的意义,既然不知道,也就不说出來了,免得马元芳知道了,影响心情,

    “对,如果什么都按照那些讲究來,活的该多累啊,就像喝红酒,还要看、闻、尝,不就是一瓶过期葡萄汁吗,搞那么多花样干嘛,”王晓兰也立刻接过话,遮掩着道,

    “呵呵,说的对,不过你不提红酒我还忘了,婉儿姐姐送我一瓶红酒,我去拿,”马元芳起身,走到厨房,把放在冰箱里冰着的红酒拿出來,

    一边打开,倒在水晶杯中,一边笑道:“婉儿姐姐说,红酒要冰着才好喝,我也不懂,就照做了,”

    王晓兰接过红酒,放在鼻子上闻了闻,微微皱起了眉头,然后转脸望向瓶身,

    “怎么了,这酒不好吗,”马元芳看到王晓兰凝重的表情,奇怪地问道,

    “不是不好,是太好了,”郑飞龙接过水晶杯,摇晃着鲜红的液体笑道:“罗曼尼康帝,酒中贵族中的贵族,拉菲是有钱就可以喝,罗曼尼康帝是百万富翁喝的酒,却只有亿万富翁才能喝得到,”

    马元芳听到后,手一抖,差点沒拿住酒瓶,望着手中的液体黄金,不知所措地道:“这么名贵的酒,我怎么能收,给我喝不是暴殄天物,”

    “你是穷的时间太久了,一瓶酒而已,”王晓兰从她手中接过酒瓶,给她倒上一杯道:“如果不告诉你这酒很名贵,你喝起來会感觉还不如一般的饮料,要不要兑点可乐,那样喝起來感觉更好,”

    “那岂不是糟蹋这酒了,我还是就这么喝吧,”马元芳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

    用舌头舔了舔嘴唇,感受那酒中的气味,品评道:“这酒初尝起來有点儿苦,但是细细感觉还有点其他的味道,看來喝酒跟喝茶一样,要讲究个品,”

    “我对这些不大感兴趣,咱又不是那些所谓的贵族,喝个酒还要喝出一些道道來,”郑飞龙不以为意地道:“好喝的酒就是好酒,不好喝就算是天价也沒意思,不过这酒确实不错,很香醇,比起我在吕萨吕斯堡喝的那些,一点也不差,”

    “你还去过吕萨吕斯堡,”王晓兰睁大了眼睛,

    要知道,法国那些名庄,基本上都是关闭参观的,吕萨吕斯堡和罗曼尼康帝这样顶级的而又守护着传统的酒庄,平常人是根本毫无机会进去的,就算是个很有身份的人,也只有获得应邀,才能有幸进去一睹其中的光辉,

    郑飞龙耸耸肩道:“我当时从一个对手手里得到了一根权杖,我又不懂古董,不知道那是哪个国家哪个朝代的,有个葡萄酒商人见到了,要出高价买走,

    我就问他要了几瓶葡萄酒,把那根破棍子送给他了,后來他告诉我那是法国古代什么皇帝用的,我感觉挺吃亏的,就让他多给我几瓶葡萄酒,

    那货说,沒了,我喝的是吕萨吕斯堡产的,一年配给一个商人就那么几瓶,那年陪给他的所有的,都被我拿走了,不过我既然做了那么一件好事,他可以找吕萨吕斯堡的那个老伯爵说说,能不能多买几瓶,然后沒过多久,那个老伯爵就邀请我进他的酒庄,

    他那里有一款白葡萄酒不错,配着神户牛肉,很有感觉,不过产量太少了,一年就那么几瓶,有时候还沒有,那年就产了那么一瓶,我就和那老头一人干掉半瓶,”

    王晓兰忍不住骂道:“暴殄天物啊,畜生,”

    “怎么暴殄天物了,”马元芳不解地问道,

    王晓兰白了郑飞龙一眼道:“吕萨吕斯堡是超一级酒庄,比拉菲、拉图五大酒庄还要高一级,有些年份,因为葡萄品质达不到酿酒师的要求,直接不产了,这货喝的那个白葡萄酒就是吕萨吕斯堡赫赫有名的贵腐酒,被路易十四称赞为酒中之王,是名副其实的液体黄金,根本不是钱可以买到的,”

    “那比罗曼尼康帝还要名贵啊,浪费,”

    马元芳也很赞同王晓兰的观点,给这家伙喝,确实有点暴殄天物了,因为听张玉瑶说,这货拿着八二年的拉图兑着雪碧喝,就算马元芳不大懂酒,也知道八二年的红酒非常的珍贵,那个年份的酒特别的好,

    郑飞龙嘿嘿笑道:“别这么鄙视我嘛,过几天我出国,回來给你们带几瓶,”

    几人正说笑着,这时,郑飞龙的手机忽然响了,拿起手机一看,郑飞龙不禁大皱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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