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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7、628节 高楼明月望…深夜喜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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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葬元 | 作者:武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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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他们合流。”李洛眼睛发亮,“到时再把广州宋廷往南洋赶。让他们多带点汉人去南洋开发,收拾土人,为我们打基础。”

    崔秀宁笑道:“等过几年,再去南洋灭了宋廷,整个南洋就到手了。”

    没错。这个法子就是让赵宋为大唐做嫁衣。

    赵昌在南洋苦心经营四年,已经有了不错的基础。要是把广州宋廷也赶到南洋,那么南洋的汉军力量就更强,开发速度也更快。

    再给他们几年时间,南洋就熟了。

    到时只要干掉宋廷,就能轻轻松松的继承海宋在南洋的统治权。就像后世丑国抢夺西班牙的吕宋岛一样。

    捡现成的。

    李洛问:“还需要派人去南洋么?”

    崔秀宁摇头,“不用。广州宋廷中,我们的人也有一些了,他们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只要把广州宋廷赶到南洋,这些人随宋廷一起去就行了。”

    特察局既然在梁国安插了那么多人手,在广州宋廷当然也有。只是数量没有梁国那么多,地位不太显赫而已。

    比如久不露面的大特务李交,已经砸钱在宋廷做到兵部侍郎。还有曾在安南执行任务的马宣礼,也砸钱做到市舶使,掌管了小朝廷的海贸大权。

    但总得来说,势力并不大。将领中最大的特务也只是个领兵数千的统制。

    这是因为宋廷一开始就有大量的遗老遗少投奔,并不缺人才。这点和梁国不同。

    “元廷年底肯定要对西用兵。他们的粗糙火器在大量制造。”崔秀宁道,“估计,元军在西域会待上好几个月。这段时间,刚好用来统一南方。”

    李洛点头,“元军一旦西征,我们就趁机统一南方。到那时才是真正的南北对峙。”

    李洛不禁有些心潮澎湃。统一南方的大唐,和统一大蒙古国的元廷争霸中原,想想都是十足带感啊。

    …………

    七月十四,晴,无风。

    今天天气很热,芙蕖阁放了好几盆冰块,才觉得人舒服了些。

    已经确定又怀孕了,人也突然能吃了不少。唉,这个生下,真的不想再生了,怀孕好辛苦。我已经是四个孩子的妈妈了啊。

    明天是中元节大祭。我和李洛,以及三个孩子都要出席。所以今天白天忙着督促三个小祖宗礼仪,别让他们到时丢丑。

    李洛今天问我?  是不是应该把颜隼?  刘大刀等人加入大祭的名单。他觉得,颜隼等人应该是死在塞外大青山了。

    男人有些伤心。颜隼等人去年十月出发找传国玉玺?  至今过去了九个月?  一点消息都没有。

    我也感到伤心,颜隼他们跟了好几年?  忠心耿耿办了很多事,怎么就回不来了呢。

    我说?  先不要加上他们的名字?  说不定突然就回来了呢。

    但我也知道,回来的可能已经很渺茫了。

    黄昏的时候,我去城外看了葡萄弹的施放。效果不太好。弹丸打出去后,很多还是连在一起。看来还是要改善连接结构?  到下月一定要实验成功。

    今天倒是得到一个好消息?  李沅也怀孕了。我和她的孩子估计差不多生。

    …………

    崔秀宁写完日记,放在保密柜锁起来。她来到凌虚阁,看到李洛还在阅览奏章。

    “老公我饿了。”崔秀宁捏着李洛的耳垂,“七点多了吧,要不回寝宫传膳?”

    李洛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媳妇儿啊,你现在吃孕妇餐?  为何不先吃?不用等我。”

    “不行,就要你陪我吃。”崔秀宁挽着李洛的胳膊?  “吃完我们去望江楼,看看月亮?  今晚十四?  月亮很圆。”

    李洛点点头?  “你倒是提醒我了。嗯,好久没带你看看风景了。”

    两人晚膳用了海东来的鱼翅和鱼子酱,就联袂上了望江楼。

    夏夜闷热,可望江楼却凉风徐徐,当真是个炎夏消暑的好地方。但见夜空如梦,明月高悬,繁星似锦,灯火万家。两人登高而望,心旷神怡。

    侍卫和宫人宦官们都在下一层楼,最高一层只有这对男女。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李洛吟出张若虚的名句,捏捏崔秀宁的手,小声道:“我们来古代六年了,快要被‘古化’了。”

    崔秀宁将脑袋靠在李洛肩上,“不能被古化。洛,你知道我为何要写日记么?就是要时时提醒自己,不要被古化。我们的思想和思维,不能被时代吞噬。”

    李洛笑了,点点女人的鼻子,“以前在网上看到帖子,说正经人谁写日记。你不是正经人啊。”

    女人‘切’了一声,“说这话的人怕不是个二哥。”

    “难道在纸上用手写的日记才是日记?日志不是日记?钉钉上的工作日志不是日记?还有各种博客,自媒体,直播内容,很多都属于日记好吧,只是表现工具不同而已。都是不正经?”

    李洛想象也对。并不是写在纸上才是日记啊。

    “你说的对,咱不能被古化。几个孩子,到了五岁我们亲自来教。不过,后世的普世思想不要教,教也没用,他们都是土著。”

    “我们只要把国家观,民族观,华夏视野,以及天文地理,科学常识,管理模式,组织方法教给他们就行了。”

    “义父教给征儿的东西,肯定是有用的,毕竟是古代嘛。那些东西能让征儿明白怎么当一个上位者,怎么做太子,怎么驾驭部下。”

    “义父教给征儿术,我们就教给征儿道。这样就能保证他做一个优秀的当家二代。”

    颜铎本身才能出众,又出身金国皇室,受过良好的皇家教育,是从严酷的宫廷斗争中长大的,经历了很多大事。后来又多次组织义军反元,屡败屡战。他的一生波澜壮阔,对李征很有启发。

    崔秀宁目光有点得意的说道:“你有我一个就行了,不能那么贪心。不过我儿子嘛,肯定要多娶几个妃子,好给你们李家开枝散叶。”

    李洛呵呵摇头,“唉,儿子好福气啊,好福气。估计到时他们肯定会同情他们的老爸。”

    “啥意思?觉得自己委屈了?”女人的目光顿时“不善”起来,咬着嘴唇拧起李洛腰间的肉。

    “我去!”李洛立刻绷紧腰间的肌肉,“又来这一招!”他的手也伸出去反击。

    “妈蛋!你也又来你这一招!”崔秀宁啐了一口,脸蛋微红的跳开。

    李洛切了一声,“老夫老妻,还装什么清纯……”

    崔秀宁听他越说越不像话,顿时急了,再次扑了过来,“你再说!”

    “行行行,我不说了。”李洛赶紧投降住嘴,指指天上,“海东青!”

    崔秀宁立刻被天上的海东青吸引,“是我们的?”

    李洛点头,“是我们的。那几个养鹰人被俘后还算听话,就是不会说汉语,不过他们在学。”

    “唳!”天上的一只海东青划破夜空,闪电般一个俯冲,拿下一只飞鸟,又迎着月亮展翅高飞。

    两人看着遨游长空的海东青,不由很是羡慕。

    何不生双翼,翱翔风云去!

    崔秀宁呆呆望着夜空中鸿飞冥冥的海东青,忽然说道:“我们要开始做望远镜了。”

    望远镜?

    李洛道:“我们不会造玻璃,只知道有高温烧沙子的程序。做望远镜,只能用水晶了。”

    “纯度高的水晶一样用。”崔秀宁说道。

    “我准备让矿业司抽出一些人手寻找水晶矿。估计十倍距离的望远镜没问题。到时团总和舰长以上军官,县尉以上警官,职务高的特务,以及需要望远镜的特殊部门配发。”

    李洛是很重视形式的,他建议道:“我不喜欢西方审美。望远镜的外壳用木头做,要具备鲜明的华夏元素。还有,望远镜的名字带个镜字,容易启发敌人,就改为望远目。”

    “那就望远目。”崔秀宁同意。很多发明原理其实都很简单,甚至就是一层窗户纸。望远镜带个镜字,的确有启发性。

    “到时我们要搞出大倍数的天文望远镜,取名千里目,来一起观看星空。”李洛笑道。

    崔秀宁忽然跺脚叹息,指着天空,“我去,前几天七夕啊,竟然忘了!你咋也想不起来?礼物都木有。”

    李洛闻言哑然失笑。看着夜风中衣袂飘扬、星眸明亮的丽人,怎么也难以把她和当年只身追捕自己的凶狠小警花联系在一起。

    好夜如风,好风如水。两人自清凉无汗,依偎在一起窃窃私语,月下夜话,不觉已经夜深。

    正在崔秀宁要提出回宫觉觉时,忽然楼下传来些许噪杂,紧接着,就有脚步声传来。

    这脚步声虽然不敢太响,却似乎带着一丝兴奋。

    很快,一个女子就气喘吁吁的上来,正是庶务女官颜婵儿。她面带惊喜的说道:“禀奏大王娘娘,颜隼他们,回来了!”

    颜隼是她哥哥,但在两人面前当然只能直呼其名。

    什么?

    颜隼他们回来了?

    “他们在哪!”李洛顿时激动的问道,立刻精神振奋。

    “就在宫外候着。”颜婵也掩饰不住喜色。

    李洛哈哈大笑,“快传!到凌虚阁见!”

    “诺!”颜婵笑着冲下望江楼。

    李洛和崔秀宁也没心思看月了,赶紧下楼接见。

    两人刚回到凌虚阁,一群人就一身臭汗的被领进来,为首的正是颜隼,刘大刀,颜仝,杨栝四人。

    “大王!”

    “大王,娘娘!”

    众人一见面就扑通扑通的跪下,很多人都是目中含泪。他们无不是满身尘土,一脸沧桑,憔悴无比,有些人李洛差点认不出了。

    “起来起来!唉,你们一去快一年,着实辛苦了!寡人,很是想念你们,天天和王后挂念你们的安危,甚至后悔派你们去涉险啊!”李洛很是动容的说道。

    “婵儿,快叫人取冰镇瓜果来,给他们降降暑气!”崔秀宁赶紧吩咐,也露出心疼的样子。

    李洛春风般笑道:“你们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传国玉玺找不到就算了,只要你们回来,寡人就心满意足了!你们在塞北这么久,不是苦劳,那就是功劳!”

    众人听了,都是心里暖融融的。

    大王真是仁义宽厚之圣君啊。

    可是,他们却也一起露出笑容,那种喜极而泣般的笑容。

    “大王,娘娘!”颜隼哭泣着磕头,“传国玉玺找回来了,找回来了啊!臣恭喜大唐,恭喜大王!”

    “恭喜大王,恭喜大唐!传国玉玺,找回来了啊!呜呜~”刘大刀等人也哭泣道。

    什么?

    李洛和崔秀宁也露出惊喜之极的神色。传国玉玺…真找回来了?

    颜隼挂着眼泪,笑着从衣服里面解下一个贴身的布袋,然后小心翼翼的掏出一块四寸方圆的事物,像举着一个婴儿那样,恭敬无比的捧到李洛面前。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这个东西吸引。

    真是…传国玉玺?失传数百年的传国玉玺?

    李洛觉得嗓子有点发干。他眼睛一眨不眨的盯住这方玉玺,小心翼翼的双手拿过来。

    一入手,就是沉甸甸的,似乎带着历史的沧桑质感。就算天这么热,刚从颜肃身上取下来,也是一片清凉。

    明亮的宫灯之下,李洛端详着这方玉玺,首先看到的就是一个金灿灿的角。

    果真是曾经摔碎过一个角,用黄金镶嵌过啊。

    虽然用黄金镶嵌了一个角,可看上去毫不突兀,似乎浑然天成,本该如此,甚至带着一种独特的美感。

    上方是一尊纽交五龙抓手,造型古朴,一看就是战国风格。

    看玉质,竟然是中国古代极其少见的碧玉。而且碧色如春水,似青天。

    光看颜色,就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大气古朴。

    这不是一般的碧色。

    李洛可是行家,他一看这方玉玺的包浆和风格,就知道此物当真非同小可。而更让他惊奇的是,还是玉的材质。

    根据史书记载,传国玉玺是李斯奉始皇帝之命监制的。玉玺的材料,用的就是著名的和氏璧。

    在先秦,玉器的种类和材料已经很丰富,后世珍贵的和田玉也早就不稀罕。可是,和氏璧一面世,就蜚声列国,引发了国际危机。

    楚国,秦国,赵国都卷了进来,就为了一块玉。

    价值连城这个成语,就是当时用来形容和氏璧的。

    用脚想也知道,和氏璧能引起如此大的波澜,绝非一般的玉种。它应该是一种极其罕见稀少的玉种,价值远在当时贵族最喜爱的和田玉之上。

    和氏璧后来辗转落到秦国手里,被珍藏在秦宫。始皇帝认为,只有和氏璧才配用来制作传国玉玺。

    李洛眯着眼睛仔细观察,却压根不认识这种玉料。

    这竟然是一种后世没有出现过的,历史上也极其罕见的玉。

    密度比羊脂玉更细腻,色泽更凝润,硬度也更高。

    如果说羊脂玉是贵公子,极品翡翠是千金小姐,那么这种玉……就是君王!

    没错,有王的浩然之气,道的空明之气。

    后世见过很多玉的李洛,简直叹为观止。

    这才是真正的玉啊。

    今天真是开了眼界了。

    古人不是傻子啊。难怪当年为一块玉闹得列国纷争。李洛之前还以为是夸张,现在看来,并不夸张。

    这的确是天地之间的绝品美石。

    玉中异种,王者之器。

    直到此时,李洛才看向底部,果然是八个篆体刻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感受着这方玉玺的古老高贵,李洛再无怀疑,这就是传国玉玺。倘若不是,那么就没有哪方玉玺能当得起传国玉玺。

    如此看来,宋朝以后出现的几个传国玺,都是假的了。

    没有传国玺的皇帝,就是“白板天子”。

    而李洛虽然没有称帝,可传国玉玺,如今在他手里!

    大热天的,李洛竟然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可心中却又激动的波涛汹涌,恨不得大笑三声,手舞足蹈。

    哈哈哈,传国玉玺,在老子手里!

    师父啊,你知道吗?你一直找不到的传国玉玺,在老子的手里啊,哇哈哈哈!

    呼……

    李洛努力压抑住激动的情绪,小心的将玉玺递给眼巴巴的崔秀宁,然后才问颜隼等人:“怎么找到的?”

    他们去了这么久,不用想也知道过程很曲折。

    颜隼将事情的经过一一道来,李洛才知道为何他们去了这么久。

    去年十一月,他们终于来到塞外大青山的范围。可那里山林莽莽,溪谷纵横,方圆百余里,很难找到萧瑟瑟的坟墓。

    更不巧的是,众人冒雪进山,在一个山谷遇到大雪崩。周围都被大雪封堵,众人被困在谷中足足三个月,一直等到开春雪化了才得以出来。

    被困三月,干粮吃完,他们只有宰杀马匹和骆驼度日。

    今年二月众人出谷,在山中跋涉一个月之久,终于根据地图找到那片松林,松林附近还有天祚帝当年废弃的行宫。

    可是让他们无语的是,废弃行宫被一伙山贼占据了。

    而那片松林和萧瑟瑟坟墓,就在山贼大寨边上。他们要是挖坟找东西,不可能瞒得过山贼的眼睛。

    而山贼足有两三百人,弓马娴熟,是一伙乱兵组成的草原悍匪。他们只有三十多人,根本无法硬碰硬。

    无奈之下,颜隼只能智取。他率领众人以入伙为名,上贼窝拜见山贼首领,要求对方接纳。

    上山之前,颜隼把携带的几只手铳和弹药藏了起来,免得被搜出来。

    可是上山后,贼首根本不相信他们,不但不接受他们入伙,还要围杀他们。

    为了大事,颜肃等大侍卫忍辱负重,只得下跪苦苦求饶,请求为奴。

    贼首见到他们恭顺懦弱,这才饶了他们,让他们喂马伐木,伺候众山贼。

    他们在贼窝为奴三个月,因为恭顺,这才赢得了山贼的初步信任。

    终于在六月初,机会来了。

    那天,山贼分兵出山劫杀了一个大商队,抢到了很多财物,其中有数十车酒。于是,贼首吩咐大宴,除了少数放哨的贼兵,几乎人人喝的酩酊大醉,灰天黑地。

    众人就在夜里动手。他们先干掉放哨警戒的贼兵,再取了山贼们的兵器,分为三组,一个帐篷一个帐篷的杀。

    两三百个贼兵,就在酣然醉梦中稀里糊涂的被三十多人宰杀殆尽。

    第二天,众人从容不迫的挖开萧瑟瑟的坟墓,终于在棺材中发现了传国玉玺。

    图,是真的!

    竟然真按照那副图找到传国玉玺了!

    人人激动万分,却不敢多待。他们重新掩埋了萧皇后,就换装成商队,牵走山贼的马匹,出山东归。

    这一路上,遇见过马匪,遇见过狼群,幸好他们都展现了唐军良好的素质,竟然有惊无险的回来了。

    当真不容易啊。

    李洛听完,和崔秀宁也觉得这一路很是凶险,幸好不但化险为夷,传国玉玺也找回来了。

    “没有回来的人有几个?”李洛问道,他发现少了好几个人。

    刘大刀回答:“死了五个兄弟。一个是在雪谷病死的,还有四个是战死的。他们的骨灰,都带回来了。”

    李洛叹息道:“想不到,还是没了五个兄弟。唉,明日的大祭,还是要加上他们的名字啊。”

    这五个人,可都是他的老侍卫。

    颜肃说道:“请大王不要伤感,他们没有白死,为大王为大唐而死,也是心甘情愿的。”

    李洛点点头,“寡人就不留你们了。你们赶紧回去,好好沐浴休息,明日还要参加大祭。你们的功劳,寡人先给你们记着。”

    颜隼再拜道:“臣不敢领功,但为大王和娘娘效死,便是没白活。”

    众人也纷纷再拜,不敢领功。

    等到众人出宫离开,李洛的喜色就再也难以抑制了。

    这男人猛的抱起崔秀宁,狠狠亲了一口,“传国玉玺,在我这,在我这啊!”

    “好啦!知道在你这!”崔秀宁被抱起来,只能两条腿乱蹬,“快放我下来!想勒死我换新的啊!”

    李洛眼睛发亮的把崔秀宁放下来,“你不懂,你不懂!”

    “毛线!”崔秀宁嗔道,“我怎么不懂?你本来就是文物罪犯,传国玉玺这样的重宝,对你的刺激格外不同。你不光是一个君主的兴奋,还是一个文物罪犯的兴奋。”

    李洛不得不承认,“你说的没错。所以我太激动了。这东西要是在后世……”

    崔秀宁眯着眼睛冷笑,“要是在后世就值八辈子钱了,你就会卖给老外换钱对不对?”

    李洛一愣。

    是啊。真要是在后世得到,他会卖掉?

    会吗?

    李洛很认真的想了想,然后又很认真的摇头,“我不会卖。我的确不是好人,但我有底线。这样的国之重宝,乃是华夏皇权的象征,我怎么也不会卖给老外。我应该会上交。”

    “好吧。”崔秀宁点头。她相信李洛的话。因为这才是李洛。

    李洛反复观看传国玉玺良久,不住啧啧称奇,连说“造化之美石,补天之遗宝”。

    崔秀宁打个哈欠,“颜隼他们找回传国玉玺,怎么赏赐?还有李签,是他送的图嘛。”

    李洛捧着传国玉玺,想了想说道:“有爵位的爵位升一级,没爵位的封男爵。军衔全部升两级,军职升两级。”

    “至于李签么,就看他献图有功,给个伯爵好了。”

    崔秀宁问:“伯爵分为两等,封他二等伯?”

    “一等伯吧。”李洛笑道,“二等伯就真小气了。其实吧,就是给个侯都不为过。但我舍不得。”

    “可以了。”崔秀宁撇撇嘴,“送一张藏宝图,就得了世袭罔替的一等伯,李家已经赚了。”

    崔秀宁看到李洛还是对传国玉玺爱不释手,都舍不得放下,不禁说道:“我承认,这是我见过的最高大上的玉器,一看就很珍稀。也知道它的价值。可你别忘了,这是坟墓里挖出来的。”

    李洛不解,“坟墓里挖出来的怎么了?”

    崔秀宁摇头,“还怎么了?不觉得很脏吗?上面有多少细菌?它放在萧皇后的腐烂尸体上,你想想吧,它曾经被尸水浸泡,和腐败的人体组织在一起。呵呵。”

    她说完,还看着自己的手,感到身上有点发毛。因为她也拿过传国玉玺。

    “切。”文物罪犯不屑的斜了警花一眼,“你懂什么。在文物工作中眼里,古尸那是尸体吗?不是,那是历史的艺术。古墓里的东西,越是沾染了尸体,就越是有一种独一无二的美感。你,你们,不懂!”

    “行。我去睡了,不等你了。你好好瞅吧。”崔秀宁再次打个呵欠,美丽的眸子也迷离了,“半夜会有个女人来摸你的头。她说她叫萧瑟瑟,是契丹皇后,说你拿走了她的东西。”

    李洛一哂,“你去睡吧。”

    崔秀宁有点气恼得踩着木屐出去,只留下李洛一人,在灯下观赏传国玉玺。

    “好东西啊,真是好东西。”这男人目光迷离,十分沉醉。

    他就在灯下这么看啊看。看一会,想一会,笑一会儿,足足磨蹭了一个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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