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是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作,全民动手,科学治 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
爱国卫生制度:(一)周末卫生活动制度;(二)爱国卫生月制度,每年四月为爱国卫生月;(三)城市和城镇各单位实行门前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度(四)在规定的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制度;(五)全民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制度;(六)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爱国卫生制度。(《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
爱国卫生及创卫活动由来:我国的爱国卫生运动,始于1952年,当时正在进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为了彻底粉碎美国人在我国东北进行的细菌战,毛主席发出“讲究卫生,减少疾病”的伟大号召,党中央成立了以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同志为主任的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爱卫办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对待,发动群众治理环境,消灭和减少病媒昆虫的孳生场所等,凡是美国空投的物品均进行焚烧处理,因此,在我国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经济落后,国贫民弱,缺医少药,既要抗美援朝,又要清匪反霸),没有发生大规模的鼠疫、痢疾等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爱国卫生运动功不可没。在文化大革命中,爱国卫生运动曾一度中断,1978年恢复中央爱卫会,1989年更名为全国爱卫会。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发[1989]22号),对爱国卫生的工作方针、任务、机构、经费等进行了明确。爱国卫生的工作方针是“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其工作重点是做好城乡环境卫生,农村改水改厕,组织开展除四害,卫生宣传和健康知识的普及工作。全国爱卫会成立后,其工作范围已经由原来搞好清洁卫生,消灭四害,提升到改善人居环境,培养大卫生观念,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1998年10月全国爱卫会发出在全国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通知,活动开始主要在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中小城市开展,近几年来,中西部一些中小城市甚至较大城市都加入了创卫行列,1990年至2008年3月全国共命名了96个国家卫生城市。 创卫办
版权所有 © 2009-2011 昆明学院医学院(原昆明市卫生学校)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新闻路卢家营260号 邮编:650032 制作:昆明学院医学院(原昆明市卫生学校) 滇ICP备06004794号